信托监管的重要转折点始于2017年底《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对通道类业务的打压,而随着通道业务的受阻,2018年信托公司开始转向地产类融资,但很快2019年银保监会即出台《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厉监管地产信托融资,2020年以来,信托业监管力度继续加强,且态度明确,要求整体信托行业转变发展路径,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能定位,而不是通过现有的牌照优势进行套利,成为资金通道。
2020 年比较重要的信托监管规定包括2020年3月的压降融资类信托(即投向于债权性资产的信托)的指导和2020年5月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2020年3月,《证券时报》报道,监管部门对全年的压降规模的初步计划为1万亿元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融资类信托业务。2020年5月,《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非标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
整体信托规模压降情况方面,从社融中的信托融资分项上看(该分项主要为融资类信托),2020年1-11月,信托累计净融资-0.6万亿元,距离1万亿元的压降目标尚有很大距离,目前部分未完成压降目标的信托公司已被暂停融资类信托产品的申报。除融资类信托外,通道类信托仍处于持续压降的过程中,2018-2019年压降规模都在2万亿元以上,双重压力下,信托公司更多的转向投资类信托(股权类),但投资类信托对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和募资能力要求很高,开展难度较大,其难以弥补融资类和通道类业务的收缩,2020年前三季度,投资类信托累计增加0.56万亿元。
从信托资产内部结构调整角度看,针对于非标压降,2019年末,集合资金信托约为10万亿元,其中相当高比例的资产为非标,未来非标比例需要压降至50%,压降的压力很大,但《征求意见稿》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完成时间,同时实操过程中难度亦较大,目前有部分非标信托转成私募债,预计后续仍存在一定博弈空间。综上,可以预见2021年信托仍然面临很大的压降压力,但根据监管的相关表态,压降为渐进性的过程,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对发债企业的影响方面,可以预见的是信用分化加剧。弱资质主体在目前的环境下本身已难以直接从银行获得新的信贷支持或进行正常的债券发行,大多是通过信托贷款等渠道融资进行借新还旧。信托严监管压缩了这类资金来源以后,会使得弱资质主体流动性问题加剧。目前使用信托较多的主体主要是弱资质的城投和地产,以地产为例,假设需压降的1万亿融资类信托中投向房地产的资金占比为30%(用益信托网口径下,2020年投向房地产的集合信托比例约为30%),则需压降的规模在3000亿元,2019年全年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为18万亿元,绝对占比看似不高,但信托资金使用灵活,为资金调配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2020年开发贷和居民按揭发放都较为顺畅,且销售端也较好,信托压降对房企现金流的影响被上述因素所部分抵消,但信托收紧仍将在未来继续对房企资金形成压力,只是其最终影响还取决于其他渠道的资金到位情况。